收藏广信 广信客服 13928414096赖经理

   服务热线:0755-29873915

广信首页关于广信产品展示工程案例行业知识相关下载联系我们
行业知识

带电作业规定

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-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、变电所(发电厂)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、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,以及低压带电作业。两线一地的线路及电气设备上不宜进行带电作业。
1.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,如遇雷、雨、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,风力大于5级时,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。
2.对于比较复杂,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,确认安全可靠,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,并以主管和生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。
3.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。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领导批准,工作负责人也可以工区领导批准。
4.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。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。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。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。复杂的或高杆塔的作业应增设监护人。
5.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带电作业现场情况不熟悉时,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。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,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。
6.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联系,工作结束后向调度汇报。
7.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,并不得强送电。
一、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;
二、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;
三、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。
8.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,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。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,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。

 

 

广信客服 13928414096赖经理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

主营:防火金属线槽,钢制电缆桥架,不锈钢电缆桥架,铝合金线槽,金属穿线管,及所需配件

粤ICP证1200860号 版权所有:GXINL.COM copyright; 广信 Corporation